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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钦思论通识教育

  赫钦斯(robert maynard hutchins,1899—1977)是美国教育家,永恒主义教育流派的代表人物。1899年1月17日,他出生于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神学教授的家庭。1915年,赫钦斯就学于奥伯尔林学院,后因入伍中断学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转入耶鲁大学学习并于1921年毕业。赫钦斯自1923年起在耶鲁大学任教,1928年担任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1929年,赫钦斯应聘担任芝加哥大学校长,推行“芝加哥计划”,对这所大学进行改革。

   

        

  

  

    1、大学应是灯塔,不应是镜子;应引导社会,不应迎合大众的浅近需求。

  在赫钦斯看来, 大学“具有一种强烈而严肃的使命,这就是思考。大学是独立思想的中心,既然它是一个思想中心、一个独立思想的中心,那么它也是一个批判的中心”。大学成为一个独立思想和批判的中心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也是大学自身发展的需要。

  2、大学的教育目标,不应只着眼“人力”,而应着眼“人性”,培养有学识、有智慧、止于至善的人。

  赫钦斯将大学教育的终极理想确定为智慧及至善。他认为,教育只注意培养人力而不注意培养人性,人类只懂得发展科技而不知善用科技, 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最好的教育应是引导人们普遍向善的教育,即作为一个国家力量最重要因素之一,它的教育应将被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导向道德、智慧、审美和精神成长。

  3、教育应在特殊中见普遍,在短暂中见恒久,最实用的教育也是最重理论的教育。

  赫钦斯认为:社会的产业技术越进步, 教育就越难侧重专科。因为社会愈倚重生产技术,它的变革就愈迅速, 专科教育的价值就愈低。我们现在似乎可以肯定地说, 最实用的教育是最重理论的教育。 “人心非器,知识亦非教育。教育是学校所传授的知识已被遗忘以后尚且余留的精华,诸如观念、方法和思考习惯等。这些都是教育留给个人而光芒四射的结晶”。

  4、最有价值的教育, 最应由教育承担的教育是通才

  赫钦斯认为,世界的事物、知识本来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才把它人为地分成学科。只囿于单一学科的教授,肯定会成为井底之蛙。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就是必要的通才教育,通才教育也是办好一所大学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