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等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已届满,需进行换届。为了做好换届筹备,现开展第三届理事会候选人推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员身份确认
分会原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以及有意向新加入分会的组织和个人,均需填写入会申请,确认会员身份。
(一)会员类型
1.单位会员
各高校从事素质教育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的机构,素质教育相关社会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均可申请单位会员。
2.个人会员
各高校或有关单位从事素质教育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管理能力的教师及管理者;或关心热爱素质教育事业、对大学素质教育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个人会员。欢迎港澳台地区代表入会。
(二)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需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1.单位会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1)提出申请,申请表需加盖校章。
2.个人会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2)提出申请。
3.提交申请表要求:2023年7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1份(有盖章、签名等)和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各1份)。
纸质版邮寄至分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远志楼424 秘书处 邮编:100081。
电子版发送至分会工作邮箱:cale_2011@163.com。
(三)会费缴纳
所有会员需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会费标准:
1.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3.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4.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二、理事、常务理事推荐人选条件
1.单位会员可推荐1-3名理事人选,候选人具体情况请填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中。
2.理事人选为高校领导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或通识教育中心等机构负责人;有丰富的素质教育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热心支持和参与分会的各项工作;或素质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多年来积极参与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活动。
3.常务理事从理事推荐名单中选举产生,应为素质教育研究及实践中有突出成果及影响的管理者、专家学者。
4.推荐人选需确认符合党和国家各级组织对其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要求。
5.候选人应具有积极参与分会工作的意愿,在充分考虑其所代表高校的学校类型、地域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兼具专业性和代表性。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推举
1.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在常务理事建议候选人中产生,副秘书长在常务理事或理事建议人选中产生。
2.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在与中国高教学会及有关高校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人选。
3.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设立监事1人,监事应非理事会成员,有丰富的高校管理经验,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且热心参与分会的监督审查工作。
4.分会将从富有素质教育领导经验、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管理者和学者中聘请顾问和学术委员,作为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的智库。
四、联系方式
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隋艺 010-68918556 18626668799
工作邮箱:cale_2011@163.com
分会网址:http://case.bit.edu.cn/
QQ交流群:696906044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远志楼424
附件:
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3.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
2023年6月13日